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202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
2024-09-23 邵伟川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五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5+3一体化学生转段)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相关要求及第五临床学院实际情况,拟定第五临床学院202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
一、总体要求
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包含“5+3”转段)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推荐和接收质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
二、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专业一览表(专业学位)
学院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006 | 105101 | 内科学 | 02 | 血液病 | 1 |
006 | 105101 | 内科学 | 03 | 呼吸系病 | 1 |
006 | 105103 | 老年医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06 | 105104 | 神经病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006 | 105107 | 急诊医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06 | 105108 | 重症医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06 | 105111 | 外科学 | 01 | 普外 | 2 |
006 | 105111 | 外科学 | 02 | 泌尿外 | 2 |
006 | 105111 | 外科学 | 03 | 胸心外 | 1 |
006 | 105111 | 外科学 | 04 | 神外 | 2 |
006 | 105113 | 骨科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06 | 105115 | 妇产科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06 | 105116 | 眼科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06 | 105118 | 麻醉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06 | 10512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06 | 105122 | 放射肿瘤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06 | 105123 | 放射影像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006 | 105124 | 超声医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006 | 105500 | 药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导师一览表(学术学位)
学院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006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06 | 100210 | 外科学 | 02 | 骨外 | 1 |
006 | 100210 | 外科学 | 04 | 胸心外 | 1 |
三、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25日16:00前 | 第一批申请攻读我院推免生的考生上传材料 |
9月26日12:00前 | 审核第一批推免生上传的复试材料 |
9月26日16:00前 | 邮件回复考生,通知第一批进入我院复试的推免生 |
9月29日前 | 完成第一批复试 |
10月7日12:00前 | 第二批申请攻读我院推免生的考生上传材料 |
10月8日12:00前 | 审核第二批推免生上传的复试材料 |
10月8日16:00前 | 邮件回复考生,通知第二批进入我院复试的推免生 |
10月10日前 | 完成第二批复试 |
10月11日16:00前 | 第三批申请攻读我院推免生的考生上传材料 |
10月12日12:00前 | 审核第三批推免生上传的复试材料 |
10月12日16:00前 | 邮件回复考生,通知第三批进入我院复试的推免生 |
10月16日前 | 完成第三批复试 |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一)考生准备工作
1.考生复试材料提交及审核
(1)考生需严格按照《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五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5+3一体化学生转段)招生章程》相关规定,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logon)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复试材料,若因时间关系材料准备有困难的学生,请提前电话联系023-85381616或发邮箱2779233275@qq.com告知。
(2)材料审核:我院审核每位考生材料,审核结果通知每位考生,请各考生及时追踪结果。
2.复试报到必须材料
(1)《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2)身份证(双面);
(3)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
注意:考生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规范,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申请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小组成立
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按二级学科(原则上分方向的按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包括专家组和其他工作人员。
1.专家组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由专家组组长主持复试工作,组长及其他专家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结合评分标准实行记名评分。
2.复试现场工作人员:复试现场同时配备1名复试秘书、1名技术秘书、1名现场监督。
五、复试
我院202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每生面试时间20分钟。
(一)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30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二)复试流程
1.候考室考生身份核查(现场核验上述1-7复试材料原件)、考生签字、收取通讯工具;
2.介绍考生须知、明确面试要求;
3.按报考学科抽取面试顺序号;
4.考生按照顺序号依次匿名面试,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并作答;
5.面试结束后进入候分室等候公布成绩与拟录取结果。
六、待录取及完善网上待录取手续
1.面试成绩由专家组成员根据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结合评分标准进行线下独立记名打分,取全体专家组成员的平均值作为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完善网上待录取手续
学校将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及时接收,否则无法被我校录取。
3.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复试
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待录取的推免生,可按照相关院系要求根据志愿顺序分别参加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专业的复试。
4.考生存在以下问题,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
(5)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七、监督和复议
第五临床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第五临床学院纪委的全面监督,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第五临床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纪检室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科技科电话:023-85381616;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3-85381619。
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