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区分院手术部及中心ICU施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服务(项目编号:2023GC001)的采购公告(详见采购文件)

2023-03-09 采购办 邓皓月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简称“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对新区分院手术部及中心ICU施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有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比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新区分院手术部及中心ICU施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服务

1

新区分院手术部位于新区分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四楼,建筑面积约4060平方米;新区分院中心ICU位于新区分院门诊病房综合楼A塔楼六楼,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施工内容包含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部分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二、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成交供应商是指向医院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需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2. 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医院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业绩1个。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官网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1.响应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建议采用软面胶装(不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注:响应文件密封的外封套上必须注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二)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39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391200时至202331412: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递交顺丰邮寄纸质版资质文件报名。

报名方式:请务必将参与选文件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所参与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供应商、代理商、制造商一般资质和特定资格要求以及产品的彩页等相关信息,盖鲜章后的清晰纸质版文件通过顺丰邮寄给采购办老师收(收件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采购办,老师:023-85385105,请一定使用顺丰邮寄,拒收到付邮件)

注意:1.报名期间只递交报名资料一份,响应文件在后续发布官网公告时递交。

2.报名文件及响应文件封面注明日期(年月日)。

报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后,才具备响应资格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线报名。

(五)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39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获取选文件时间:202339日至2023314日。

)比选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六号楼4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待定。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待定。

)比选开始时间:待定。

五、本项目无需购买比选文件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比选。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比选,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五)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比选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未线报名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医院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联系人:老师、邓老师

 话:(023)85385105  

 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院内比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