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区分院手术部及中心ICU施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服务(项目编号:2023GC001)的采购公告(详见采购文件)
2023-03-09 采购办 邓皓月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简称“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对新区分院手术部及中心ICU施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有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比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新区分院手术部及中心ICU施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服务 | 1 |
| 新区分院手术部位于新区分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四楼,建筑面积约4060平方米;新区分院中心ICU位于新区分院门诊病房综合楼A塔楼六楼,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施工内容包含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部分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成交供应商是指向医院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需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2. 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医院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业绩1个。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官网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1.响应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建议采用软面胶装(不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注:响应文件密封的外封套上必须注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二)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3月9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3月9日12:00时至2023年3月14日12: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递交或顺丰邮寄纸质版资质文件报名。
报名方式:请务必将参与遴选文件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所参与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供应商、代理商、制造商一般资质和特定资格要求以及产品的彩页等相关信息,盖鲜章后的清晰纸质版文件通过顺丰邮寄给采购办潘老师收(收件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采购办,潘老师:023-85385105,请一定使用顺丰邮寄,拒收到付邮件)。
注意:1.报名期间只递交报名资料一份,响应文件在后续发布官网公告时递交。
2.报名文件及响应文件封面注明日期(年月日)。
报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后,才具备响应资格。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线下报名。
(五)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3月9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4日。
(七)比选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六号楼4楼会议室。
(八)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待定。
五、本项目无需购买比选文件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比选。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比选,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五)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比选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未线下报名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医院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联系人:潘老师、邓老师
电 话:(023)85385105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