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用耗材SPD建设项目的阳光推介会公告

2022-10-08 采购办 彭先成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阳光推介会公告

项目名称

医用耗材SPD建设项目



方式

院内阳光推介会

联系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



联系人

郑蓉蓉

联系电话

023-85381577


传真电话

023-85381577


报名及递交资质时限


20221081720202210111720

(上班时间0800120014001730




递交方式


报名资料用顺丰邮寄的方式邮寄给设备科郑蓉蓉,报名资料里需要提供公司资质文件、标书制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qq邮箱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打印出来封装在报名资料里)




项目开始介绍时间


待定




品目


国产或进口


备注


医用耗材SPD建设项目


/


1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资质要求:

一、报名公司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2、报名公司委托负责本次介绍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

3、负责本次介绍事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理商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三、厂家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四、授权

1、厂家授予代理商的授权书

2、代理商授予报名商家的授权书

需提供最新的资质复印件,服务方案等。

附件1:医用耗材SPD项目总体要求

附件2: 参加招标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特别要求:报名资料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qq邮箱号码以便发送采购/产品介绍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1

医用耗材SPD项目总体要求

1、医用耗材集中统一配送(招标采购权属医院)。保证院内医用耗材质量安全,保障科室消耗供给及时、安全,提升院内物流管服务水平,外部实现协同商务、院内物流实现专业化分工。

2、中标人构建一套国内先进的医用耗材(包括高值、低值、检验试剂)智能化管理模式,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制度、标准流程,能够形成高效运营的管理体系。

3、中标人搭建一套满足医院实际管理需求的医用耗材(包括高值、低值、检验试剂)智能化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该平台能够与医院的HIS/HRP等系统实现无缝连接。投标人提供的SPD软件产品必须成熟稳定,国内多家三甲医院在用(提供合同复印件3份,原件备查)。

4、中标人承担医院智能化中心库(院内中心库)建设费用,并配置相应的信息及物流设施设备,使其能够满足智能化模式的有效运行(库房大小满足医院医用耗材存储需求,具备电脑、打印机、移动PDA等系统终端设备及配套定制类货架、库内拣货车、周转箱、下送箱等物流作业工具)

5、中标人承担医院各级消耗点(各临床医技职能管理科室)的建设费用,能够满足智能化模式的有效运行(重点二级库房内要配备电脑、移动PDA设备、高值耗材智能柜等)

6、中标人要为医院物流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医院医用耗材院内配送,派驻人员主要包括运营管理、院内物流配送服务人员、技术运维人员等。

7、服务质量要求:有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把好服务质量关,承诺对医院的服务质量负全责,如因院内物流服务质量出现问题,给医院造成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服务商要接受院方的服务考核。


附件2:

参加医院院内采购活动来院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本院疫情防控安全,维持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23号)、《疫情期间工作人员离永返永返岗管理制度的通知》(重医永川医院肺炎组〔202113号),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持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请配合完成。

1、所有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参加采购相关活动的人员,均参照本医院职工疫情管理规定执行。

2、境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如下:

1)对高、中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到本院办事须持集中医学观察期间5次核酸阴性证明+解除隔离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无法提供者严禁到本院办事。

2)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施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到本院办事须持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4次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3)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高风险岗位的来渝返渝人员(自行申报),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到本院办事须持健康监测期间前2次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4)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渝返渝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4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72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到本院办事须持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间隔至少72小时)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5)除外上述情形的市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参照第(4)条执行,原则上需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至少72小时)且结果阴性方可来本院办事,到本院办事须持2次核酸(间隔至少72小时)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3、重庆市内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如重庆市发现本土疫情,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