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低速离心机的议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2022-04-27 采购办 彭先成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台式低速离心机 | 采购方式 | 院内议价采购 | |||
联系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 联系人 | 彭先成 | |||
联系电话 | 023-85385105 | |||||
报名及递交资质时限 | 2022年4月27日15:00至2022年5月5日15:00 (上班时间08:00—12:00及14:00—17:30) | |||||
递交方式 | 顺丰快递邮寄(请务必写清楚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若参与多个项目,需要独立报名资质) | |||||
项目采购时间 | 待定 | |||||
采购品目 | 国产或进口 | 数量 | 备注 | |||
台式低速离心机 | / | 1台 | 第二次 | |||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资质要求: 一、投标公司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2、投标公司委托负责本次采购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 3、负责本次采购事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理商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三、厂家资质 1、营业执照副本(需对2020年度或2021年度年检的有效证件)提供三证合一 2、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或者备案凭证(I类) 四、授权 1、厂家授予代理商的授权书 2、代理商授予投标商家的授权书 需提供最新三证合一的资质复印件,彩页和产品说明书。 附件1:台式低速离心机的功能及技术要求、商务需求 附件2: 设备报价单参考模板 附件3: 参加采购或者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特别说明: 如果投标单位是中小型的企业单位的,请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资质); 特别要求:报名资料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码以便发送采购/产品介绍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 |||||
附件1:
台式低速离心机的功能及技术要求、商务需求
一、功能及技术要求
1、功能用途:用于实验室标本的处理。
2、具有转速和离心力双显示功能。
3、离心结束后上盖自动打开。
4、具有故障自动诊断系统,针对超速、不平衡、电子门盖等多重保护。
5、最高转速≥4000r/min。
6、最大相对离心力≥2220×g。
7、噪音≤60dB。
8、升速时间:<35s,降速时间:<45s(制动模式)。
9、转速精度:±10r/min。
10、配置:角转子2/5/15ml*12支。
11、具有手动开盖功能。
二、商务要求
1、设备质保期5年。
2、设备质保期内,出现不可修复的质量问题需无条件更换全新机器,修复期较长时需提供
备用机。
3、合同期内不得随意变更配送单位。
4、若有配套易损件或耗材的,需同时报价,否则视为标配。
5、到货期:7天内。
附件2:
设备报价单参考模板
设备名称 (严格按照注册证的名称写) | 规格型号 (严格按照注册证的名称写) | 原产地及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XXX | XXX | XXX | X个/台? | XXX | XXX |
整套最终成交价: | |||||
质保期: | |||||
到货期: | |||||
备注事项: |
若有易损件、耗材等,请报出相应的价格。
商家联系方式:姓名+联系方式
经销商名称:
附件3:
参加采购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为切实保障本院疫情防控安全,维持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2〕3号)、《疫情期间工作人员离永返永返岗管理制度的通知》(重医永川医院肺炎组〔2021〕13号),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持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请配合完成。
1、所有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参加采购相关活动的人员,均参照本医院职工疫情管理规定执行。
2、境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如下:
(1)对高、中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到本院办事须持集中医学观察期间5次核酸阴性证明+解除隔离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无法提供者严禁到本院办事。
(2)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施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到本院办事须持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4次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3)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高风险岗位的来渝返渝人员(自行申报),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到本院办事须持健康监测期间前2次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4)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渝返渝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4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72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到本院办事须持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间隔至少72小时)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5)除外上述情形的市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参照第(4)条执行,原则上需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至少72小时)且结果阴性方可来本院办事,到本院办事须持2次核酸(间隔至少72小时)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3、重庆市内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如重庆市发现本土疫情,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