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细则
2020-05-21 邵伟川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公告》《第五临床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经第五临床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调剂的专业及调剂名额(第一批)
一级学科代码 | 专业代码 | 单位名称 |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学位类型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调剂指标 |
1002 | 100202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学术学位 | 儿科学 | 00 | 2 |
1002 | 100210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学术学位 | 外科学 | 00 | 1 |
1002 | 100212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学术学位 | 眼科学 | 00 | 1 |
1051 | 105102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专业学位 | 儿科学 | 00 | 4 |
1051 | 105103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专业学位 | 老年医学 | 00 | 1 |
1051 | 105108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专业学位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0 | 2 |
1051 | 105110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专业学位 | 妇产科学 | 00 | 3 |
1051 | 105112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专业学位 | 耳鼻咽喉科学 | 00 | 1 |
1051 | 105114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专业学位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00 | 2 |
1051 | 105117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专业学位 | 急诊医学 | 00 | 2 |
1051 | 105127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专业学位 | 全科医学(不授博士学位) | 00 | 3 |
调剂的专业及调剂名额(第二批)
一级学科代码 | 专业代码 | 单位名称 |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学位类型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调剂指标 |
1002 | 100208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学术学位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0 | 2 |
1051 | 105104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专业学位 | 神经病学 | 00 | 1 |
1051 | 105109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专业学位 | 外科学 | 00 | 6 |
1051 | 105116 | 重庆医科大学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专业学位 | 麻醉学 | 00 | 2 |
二、调剂标准
(一)调剂复试比例:1:3
(二)遴选原则:
按符和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第二科目外国语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外国语成绩相同时,按总分遴选。
三、调剂
(一)调剂原则
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报考外单位考生,也包括报考我校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无效。
(二)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2.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的代码和名称相同或相近,完全相同者优先。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相同类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类别对应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学科对应的专业学位。
其余事项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与“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公告”执行。
四、复试安排
2020年5月20日 | 第一批、第二批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
2020年5月21日 | 院系审查第一批、第二批调剂考生资格,院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官网公布 |
2020年5月22日 | 第一批、第二批调剂考生心理测试、缴纳复试费、上传复试材料 |
2020年5月23日 | 第一批、第二批调剂考生复试材料审查 |
2020年5月25日上午 | 第一批调剂考生演练 |
2020年5月25日下午 | 第二批调剂考生演练 |
2020年5月26日 | 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 |
2020年5月27日 | 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 |
2020年5月28日 | 第二批调剂考生复试 |
五、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备用平台
统一选择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首选复试平台,遴选钉钉视频会议系统作为备用平台。复试平台及备选平台同时在线,采取双机位的形式进行面试,主平台对准考生本人,备选平台从考生后方45°拍摄,主平台出现故障,立即切换备选平台进行复试。
(二)设备安装
学院在复试前将组织进行考生实战模拟演练,确保考生、工作人员及复试专家熟悉操作及流程。首选及备选平台同时进行演练。
第一步:学信中心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下载安装注册
操作流程见《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第二步:钉钉—研究生复试管理系统下载安装注册
⑴提前下载手机客户端:
https://page.dingtalk.com/wow/dingtalk/act/download
⑵手机号验证登录。(如手机号有变动,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进行修改)联系方式:023-85381616
第三步:登录复试系统及备选系统演练
1.登录“系统”,完成身份信息核验、人脸实名认证,阅读考试须知,选择报考学校及考试,确认准考信息和承诺书
2.登录“钉钉”,完成身份信息核验、人脸实名认证,阅读考试须知
3.“系统”完成抽签分组、排序后,检查钉钉平台分组、排序是否与本人所抽取的组别、顺序一致。如存在异常,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调整。
4.“系统”面试组发送邀请链接,点击接受,视频连线成功。
5. 钉钉平台持续开启,保持不挂断状态,手机摄像头放置侧后方45°拍摄,保证本人和考试屏幕能清晰呈现。如出现拍摄不清晰、角度偏移情况,及时听从技术秘书指令,迅速做好调整。
6.如“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则启用利用钉钉平台继续完成复试,考生根据钉钉平台技术秘书指令,调整坐姿方式,转身正面对准手机摄像头,并按指令进行下一步操作。
正式复试流程:
1.考生提前30分钟登录 “招生系统”,完成身份信息核验、人脸实名认证,阅读考试须知,选择报考学校及考试,确认准考信息和承诺书,提交复试材料、选择考场,进入考场前实人验证。
2.考生提前30分钟登录“钉钉”,完成身份信息核验、人脸实名认证,阅读考试须知。
3.“招生系统”面试组发送邀请链接,点击接受,视频连线成功。钉钉发送邀请链接,点击接受,视频连线成功。
4.“钉钉”平台持续开启,保持不挂断状态,手机摄像头放置侧后方45°拍摄,保证本人和考试屏幕能清晰呈现。如出现拍摄不清晰、角度偏移情况,及时听从技术秘书指令,迅速做好调整。
5.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考试试题抽签。
6.考官提问,考生作答。如“招生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则启用利用“钉钉”继续完成复试,考生根据钉钉平台技术秘书指令,调整坐姿方式,转身正面对准手机摄像头,并按指令进行下一步操作。
7.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三)考场规则:
1.提前布置好电脑和手机的机位,进入系统候考场,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场。
2.考试期间不得录音、截屏、录屏,考试结束后不得将与考试相关的内容传播,否则按作弊处理,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复试期间,考生所处的场地不得有他人在场、不得有电视、广播或其他电子设备的声音、手机不得有来电,否则视为作弊处理。
(四)应急处理:
复试系统异常包括因网络问题、远程面试系统问题、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引起的复试系统卡顿、掉线、崩溃等异常。当发生异常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若仅“招生系统”异常,则启用利用“钉钉”继续完成复试,考生根据钉钉平台技术秘书指令,调整坐姿方式,转身正面对准手机摄像头,并按指令进行下一步操作。
2.如“招生系统”、钉钉同时异常,暂停复试,立即电话联系考生及时找出故障原因、尽快排除故障。
3.如10分钟内仍无法顺利进行,将考生划入候考区,该生已复试部分无效,排在本组最后一位重新抽题复试。
4.若连续3个考生“招生系统”平台出现异常,立即启动备用复试系统。若备用复试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则择期复试,已完成复试的考生成绩有效,并立即封存。
5.所有异常处理须有记录和录像。
(五)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务必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战模拟演练,且演练场地为考生正式复试场地,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演练者导致后果自负。
2.为了保证紧急情况能接听我院电话,请将手机设置为只接听我院电话:023-86361616。
3.复试结束后,将在24小时内在我院官网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请拟录取考生在重医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生拟录取确认表》,填写后在24小时内发送到邮箱:362306777@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