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楼设备层净化机组改造服务(设备科中央空调组)的采购公告
2022-01-25 设备科 郑蓉蓉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1号楼设备层净化机组改造服务 (设备科中央空调组)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联系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 联系人 | 彭先成 | ||||
联系电话 | 023-85381577 | 传真电话 | 023-85381577 | ||||
报名及递交资质时限 | 2022年1月25日08:50至2022年1月28日08:50 (上班时间08:00—12:00及14:00—17:30) | ||||||
递交方式 | 顺丰快递邮寄(请务必写清楚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若参与多个项目,需要独立报名资质) | ||||||
项目开标时间 | 待定 | ||||||
采购品目 | 国产或进口 | 备注 | |||||
1号楼设备层净化机组改造服务(设备科中央空调组) | / | 服务 | |||||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资质要求: 一、投标公司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2、投标公司委托负责本次采购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 3、负责本次采购事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理商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三、厂家资质 1、营业执照副本(需对2020年度年检的有效证件)提供三证合一 四、授权 1、厂家授予代理商的授权书 2、代理商授予投标商家的授权书 需提供最新三证合一的资质复印件,彩页和产品说明书。 附件1:1号楼设备层净化机组改造服务(设备科中央空调组)的采购要求 附件2: 参加采购或者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特别说明: 如果投标单位是中小型的企业单位的,请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资质); 特别要求:报名资料封面上注明投标/产品介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码以便发送采购/产品介绍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 ||||||
附件1:
1号楼设备层净化机组改造服务(设备科中央空调组)的采购要求
一、 工程材料及设备选型
序号 | 名称 | 要求 |
1 | 管件(压力) | 符合国家标准的热镀锌管件且壁厚不低于3mm。 |
2 | 管件(无压) | 采用PVC材质且壁厚不低于3mm。 |
3 | 保温层 | 所有管件及安装在管道上的部件均应保温,且橡塑保温材料厚度不小于30mm。 |
4 | 阀 | DN50(含DN50)以下管径闸阀采用铜闸阀,DN50(不含DN50)以上管径采用铸铁闸阀且阀身为烤漆。 |
5 | 电动阀 | 应与原控制系统适配。 |
6 | 管托 | 采用橡胶或者聚氨酯材料,严禁使用木质材料。 |
7 | Y型过滤器 | 不锈钢材质 |
8 | 其他 | 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
二、服务要求和内容
1. 单位在报价前需进行现场考察,以明确所需材料或设备的数量及型号。
2. 施工、拆除旧有设备等均由施工方承担。
3. 所有管件、阀门等都应进行保温。
4. 施工工期35天,超出工期承担违约责任,工期每延误一天则由施工方承担一千元的违约赔偿责任。
5. 改造期间不得影响使用方的正常工作,因施工方原因造成使用方的任何损失由施工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6. 工程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
7. 投标人应该按照约定的方法、时间、地点进行施工。
8. 投标人需对其所改造的工程实行免费保修,即改造工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质量问题时,投标人应按照使用方的要求,负责对产品进行免费保修。保修期限为3年。
9. 现场施工人员应按照要求持证上岗。
10. 投标人完成改造工程后,需将各种部件的合格证、说明书等文件交于使用方。
11. 免费保修期限内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组织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3天内必须解决问题。
12. 改造工程完工完成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压力试验合格后进行一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无任何质量问题方才进行验收(试运行期间不计入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方才进入免费质量保修期。
三、资质要求
1. 单位应具备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B类资质。
2. 单位有暖通、给排水、电气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3. 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过同类型改造工程。
附件2:
参加采购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当前国内疫情复杂严峻,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31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1〕24号要求,针对来院人员要求如下:
一、针对重庆市内来院人员:
必须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若有近14天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参考本规定第三点执行;
二、针对永川区外来院人员:
1、所有14天内从永川区外来院人员均应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健康码为黄码者,不能参与我院投标(或产品介绍)。对赋黄码人员,实行限制出行管控措施,由发现黄码的单位(包括交通口岸、公共场所、小区、单位等)立即对
相关人员就地管控,同时向其所在社区(村)报告,社区(村)根据黄码的不同情形、行程码和活动轨迹等实施分类管理,具体细则按照全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3、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提示或自述存在以下情况者:
(1)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院人员,自返永后居家隔离(或自我健康监测)已满14天且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区)来院人员,自返永后自我健康监测已满7天且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未满健康监测期限者,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三、针对中高风险区来院人员:
1、对高、中风险区(通常以乡镇、街道划分)来永返永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未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医学观察期间,第1、4、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永返永人员,未施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或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永返永人员,未施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或第1、7、14天各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永返永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或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