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4+7)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布署会

2019-03-20 医务科 系统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通过落实带量采购、全程监控、调整医保支付标准等措施,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降低群众药费负担,提高群众用药安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渝府办发[2019]29号)等文件要求,我院于3月19日、21日分批次对全院职工进行了文件内容的培训和精神的传达。
 会上张正洪副院长从基本情况;国家和重庆市对我院的要求;工作的重要性;与患者的沟通工作;舆论相关工作;投诉接待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宣讲。
 龚放院长参加了此次会议,强调了此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重要性,指挥落实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