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届满登记发证通知
2013-06-17 系统
各位学生志愿者:
根据重医永川医院党〔2012〕32号《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服务届满后,将获得由医院统一注册的“中国志愿者”证书及“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证书”。为避免遗漏,请各位志愿者于6月25日前到社团及青年志愿者部部长卢志平处进行登记,并核对基本信息。
联系人:卢志平;联系方式:13110248609;QQ:774234538
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团委
2013年6月17日